■陳怡對犯罪事實無異議,但認為是職務侵占而非詐騙
  ■極力維護同案“男友”稱其不知情,出逃也是受自己鼓動
  晨報記者 李東華 實習生 張飄飄
  昨天,泛鑫公司美女高管陳怡涉嫌集資詐騙案在一中院開庭審理,與陳怡一起走上被告席的還有同其一起出逃的戀人、泛鑫公司顧問江傑。庭審中,被告人陳怡對犯罪的事實過程沒有異議,但對罪名有異議,認為自己不是詐騙,是職務侵占。同案被告人江傑認為罪名的指控與事實不相符。
  證據顯示,泛鑫保險銷售自製的固定收益理財協議,把分期繳納變成一次性繳納、高額佣金、佣金再投保等,形成連環套,迅速做大保費規模,套取保險公司資金,期間,泛鑫共向4433人推銷上述虛假的保險理財產品計人民幣13億餘元,並利用上述手續費返還方式套取資金10億餘元;至案發,造成3000多名被害人實際損失8億餘元。
  致3000受害人實際損失8億
  從保險銷售員到泛鑫公司員工、最終控制泛鑫公司,在不到十年時間內,美女高管陳怡完成了自己的“華麗”轉身。
  今年35歲的陳怡原是太平洋安泰(現建信人壽)的保險代理人,2009年與譚某等人以掛靠的形式加盟了泛鑫,隨後陳怡成為泛鑫實際控制人,此後又成為浙江兩家保險代理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成為業內有名的美女高管。
  昨天9時30分,陳怡低頭走上法庭,曾經飄逸的長髮如今換成了一頭短髮。同時被帶上法庭的江傑則顯得有些緊張,戴著眼鏡,雖人到中年仍透著一股子書生氣息。在庭審過程中,兩人並沒有看過對方。
  49歲的江傑原是光大永明人壽分管中介的總經理助理及光大永明浙江分公司負責人,2012年由陳怡引進到泛鑫公司,負責戰略運營工作。
  檢察機關在起訴書中指控,2010年1月至2012年12月,陳怡分別伙同被告人江傑和譚睿(另案處理)以掛靠、收購等方式先後實際控制了泛鑫保險、浙江永力保險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以下簡稱:浙江永力)和杭州中海盛邦保險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海盛邦)。陳怡還與譚睿合謀,將保險公司的20年期壽險產品虛構成年收益10%左右的1年至3年期保險理財產品,騙取投資人資金,並將騙得的資金謊稱為泛鑫保險代理銷售的20年壽險產品的保費,通過保險公司手續費返還的方式套現。
  2010年2月至2013年7月,陳怡、江傑先後以泛鑫保險、浙江永力和中海盛邦名義,與昆侖健康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浙江分公司、幸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浙江分公司等多家保險公司簽訂了銷售保險產品的代理協議,並招聘400多名保險代理人在江、浙、滬等地向4433人推銷上述虛假的保險理財產品計人民幣13億餘元,並利用上述手續費返還方式套取資金10億餘元;至案發,造成3000多名被害人實際損失8億餘元。
  2013年7月28日,陳怡、江傑在將4999.8萬元港幣轉至香港後,攜帶83萬餘歐元等巨額現金和首飾、奢侈品等財物潛逃境外。
  檢察機關認為,陳怡、江傑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特別巨大並且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其行為均觸犯了《刑法》,應以集資詐騙罪追究刑事責任。
  對罪名提異議,當庭極力維護“男友”
  法庭上,陳怡對被指控的犯罪事實並沒有異議,但認為自己的行為只是侵占了公司財物,應構成職務侵占罪。對於長線短做的營銷模式,她認為並非蓄意詐騙,而是希望通過引進風投、上市等方式補上資金漏洞。江傑則認為罪名的指控與事實不相符。
  庭審中,陳怡極力維護男友江傑,將責任統統攬在自己身上,一再強調,江傑對公司長險短做的業務並不知情。
  據悉,2012年,江傑被陳怡以百萬年薪招募進了泛鑫,擔任顧問一職,負責戰略和運營。按照陳怡的說法,最初,她將江傑招進公司是為了使公司的制度更為規範,並希望江傑能為公司找來風投。對於公司的實際運營情況以及公司銷售了巨額虛假保險理財產品的事情,陳怡稱,為了不讓江傑擔心,一直對其隱瞞。直到2013年6月,在無法隱瞞的情況下,江傑才知道公司銷售虛假保險理財產品的事情。
  江傑辯稱,自己有多年的行業經驗,如果可以預見到公司資金會斷裂,不會加入泛鑫。“我一直在做上市的規劃,如果知道是這種模式,我也不會花費這麼長時間做無用功。”江傑說,知道實情後,自己立即召開了會議,要求停止公司所有的理財業務。
  江傑同時表示,泛鑫理財業務是他進公司前一直有的,他除工資外從沒拿過其中的任何利潤。
  對於有計划出逃,陳怡也將責任全部攬在了自己身上,稱是其計劃好後鼓動江傑與其一起出逃。對此江傑稱,是在知道公司實情後感覺事業受挫,而且當時正與妻子鬧離婚,家庭不幸福。這使他產生了逃避現實的想法,而且他與陳怡感情非常好,在陳的一再堅持下他拗不過。
  長線短做,折分理財產品出售
  據悉,泛鑫作為保險代理公司,主要通過幫助保險公司賣保險來收取佣金。陳怡在庭上承認,介紹客戶1萬元的保費,泛鑫可以拿到110%的佣金,也就是1.1萬元。陳怡表示,只有投保的第一年保險公司才會給這麼高的佣金,20年期的保險可以拿到的全部佣金不到兩萬,保險公司賺的是長期的錢。於是,譚某和陳怡開始在暗地裡操作不合法的業務,將20年期的保險長險短做,拆分成1至3年的理財產品賣給客戶。
  客戶由代理人直接尋找,大多都是代理人的親戚朋友,代理人與客戶在銷售過程中達成口頭或書面協議。2012年6月之前,泛鑫將投保費的70%-80%給予代理人,但是其需要承擔到期支付客戶本息的職責,所以只有找到更多的客戶才能完成任務。當發生代理人離職或沒有新的保單時,虧損直接轉嫁給了公司。2012年6月之後,泛鑫針對這個問題進行了改革,公司支付20%的佣金給代理人,並承擔支付客戶本金的職責,代理人只需支付客戶的利息。也是從改革之後,公司所有的收入都交給了陳怡。陳怡的9張銀行卡中,進出資金總額達到7.7億元。
  2013年6月,資金鏈斷裂,公司賬面上出現了六七千萬的漏洞,陳怡開始準備出逃。陳怡通過套現,帶走泛鑫公司5000餘萬元。並通過地下錢莊,將錢轉入江傑在境外開設的賬戶。
  法院將擇日對該案進行宣判。  (原標題:泛鑫美女高管認罪但不認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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